铁心硬手,强力治理。狠抓水库清理退养,全市各地对辖区内所有水库进行了拉网式清理,建立了台账,以收回水库承包权为重点,坚决取缔肥水养鱼,实行人放天养。承包合同到期的,一律清退,不得重新发包;承包合同未到期的,通过奖补等方式签订退养合同;未签订退养合同的,需签订补充协议,协议规定不得肥水养鱼,只能人放天养,否则强制取消合同。全市共签订清退合同223份,其余有养殖的都签订了补充协议,共计839份。
在清退水面养殖的同时,重拳出击,强力整治水库周边禽畜养殖场的废污水排放。全市各地近两年陆续出台了禽畜养殖“三区“规划,明确划定了禁养区、限养区、可养区,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必须全部关停、拆除或转产。在限养区和可养区的猪场,全部必须建设环保设施,做到达标排放,否则一律依法强制关停。狠抓行政执法。在严格执行禽畜养殖“三区”规划的基础上,组织环保、水利、畜牧、农业、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利用家畜粪便、化肥等从事水面养殖的行为,不断规范畜禽粪便的运输、处置方式。同时定期开展水库巡查,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。仅新干县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00余份,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1份。不断加强水质监测,进一步强化水库监测动态,监测面由大中型水库,扩大到所有小型以上水库;监测频次由半年一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,干旱、枯水季节另外增加采样频次;监测指标由原来常规检测扩大到25项参数。凡监测不达标的水库,及时督促整改。
我市还率先将水库水质污染治理纳入“河长制”管理范围,对所有水库逐座落实治理责任人,并对水质未达标水库逐座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,确保2016年底小(一)型以上水库水质100%达标,小(二)型水库水质80%以上达标。今年3月完成了市与县、县与乡目标责任书的签订,水库水质污染治理将作为年底“河长制”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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